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子致妻死亡后自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男子致妻死亡后自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丈夫一定会受到各界舆论的谴责。
如果妻子精神有病疾,丈夫未及时帮助她去治疗,负有关心不够的道德责任;如果妻子精神正常,一时冲动,自杀,丈夫又来不及阻止,妻子自己对其结果应负责任。丈夫无法律责任,但社会道德的舆论不会放过他。他内心也会十分愧疚。故事具体情节就是妻子和丈夫冯某吵架了,然后妻子一时间想不开就喝农药自杀了,丈夫怕妻子的娘家人发现,就把妻子给肢解了然后于荒郊野外抛尸,后来法院以故意毁坏尸体罪对丈夫冯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而现在娘家人不服提出上诉,要求判丈夫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妻子自杀是妻子自己的行为,只能算是妻子心理承受能力较弱发生的一场婚姻上的悲剧,毕竟丈夫没有直接杀妻子的行为,所以丈夫是不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退一步来说,丈夫也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所以娘家人即使再悲痛,对于这两种罪名的上诉,法院最终应该不会支持的。但是娘家人可以以女儿尸体被毁坏对自己造成严重精神创伤的情况下向被告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故意毁坏尸体罪,指的是对于死者的尸体进行肢解、焚烧、剖割等一系列毁坏尸体的行为,其最终保护的是被害人的遗体完整,死后的人身尊严以及其近亲属的精神健康。如果行为人杀死被害人后又毁尸灭迹,那就直接定故意杀人罪,对于毁坏尸体的行为不再另行处罚。《刑法》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此外,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故意毁坏尸体罪处罚。
玉氏王爷的妻子是被逼死的。
因为玉氏王爷的心里始终喜欢嘉妃。玉氏王爷与嘉妃两个人多年后再次相见,哪怕此时的嘉妃已经遭到了皇上的嫌弃,却依然想让自己振作起来去见玉氏王爷一面。
玉氏王爷逼死发妻遭到了皇上的怪罪,其实皇上怪罪玉氏王爷无疑是富察皇后刚走不就出了逼死发妻的事情。
被告人沈涛(化名)故意杀人案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的原因如下:
一、被告人和被害人系夫妻关系,系因感情纠葛引起的杀人案件,被告人与被害人是相约自杀的行为。
经庭审明查,证人黄某某的证言、《现场勘验笔录》《检查笔录》、救援视频、居民死亡确认书与沈志强的供述等证据可以互相印证,证实案发当日沈涛与被害人李茹因婚姻纠纷发生冲突后由沈涛提出以跳河方式共同自杀,后沈涛将李某带至岸边,二人共同步入河中导致李某落水溺亡。
二、被告人沈涛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公安机关接路人报警后至现场抓获被告人沈涛,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三、被告人沈涛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审理中,沈涛与李某之女沈某1对沈涛表示谅解。
综上所述,沈涛与妻子李茹相约自杀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主观、客观构成要件,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沈涛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案发起因、犯罪手段及沈志强取得女儿的谅解等情节,综合考虑全案在量刑时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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